王女士在徐州市区经营一家食品与进口产品的专营店,因为进入旺季人手不够,几天前她在网上发布了招聘信息,一名女子来到店里来应聘。
王女士说,这名女子打扮时髦,还背着一个奢侈品大包。和女子聊了十来分钟之后,王女士加了她的微信,约定好第二天来上班后,这名女子便离开了。可不到两分钟的时间,该女子又一脸焦急地跑了回来。“说她妹妹在火车站刚才被人顺包了,什么都没有了,能不能借300块钱。”此时,王女士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又怕真出什么事,便提出借钱可以,但是需要物品抵押。
王女士:“我说你有身份证吗,她脸色一下就不对劲。可能没有人问她这样要过,她打开包,这么大的一个奢侈品包,看了半天说我什么都没带。”
之后王女士便委婉地表示,既然没带身份证,又只见了一次面,借钱确实有些唐突。该女子见借钱无果后,表示第二天再来上班,就离开了。而直到今天中午,这名女子在也没有出现。晚上八点的时候王女士发现对方把她微信删除了。
无独有偶,此前在苏堤路烧鸡店也发生了相同的事情。烧鸡店店主王先生表示,借钱女子从衣服发型到背包都和上次一模一样,只是微信改了头像而已。“绝对是她,我肯定得找到她,找到她以后问清楚。”
7月31日下午,一名身穿浅蓝色圆领T恤衫、牛仔短裤、白色运动鞋的女子来应聘。约定好上班时间之后,女子便离开了店面,可走了没有两分钟,她又回来了。
店主王先生说:“她说哥哥你能帮我个忙吧,她说我妹妹在那边出了点事,借三百块钱,半个小时就给你送来。”王先生心想,女子已经算是店里的员工了,帮个忙也是应该的,于是就借给了女子三百块钱,没成想这之后,女子就再也没露面。
为防止更多的店主再遇到此类事件,在记者的陪同下,王女士来到了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并登记报警信息。民警表示,利用店主着急用工心理进行诈骗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数额较小,少有人报警。
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夹河派出所民警褚盈:“在此警方提醒店主在招聘的时候,首先要查看应聘者的身份证之类的有效证件,核实她的身份信息,不要相信微信QQ上的一些虚拟身份。如果确认招聘,店主和应聘者要签订正规的用工合同,这样也就可以依法保障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