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一群特殊的“黄牛”引起了义乌公、检机关的注意,他们深谙人们忌惮银行兑汇外币过程中对额度、到款时间等方面的严苛限制,私下动起了买卖外汇的歪脑筋。义乌人王某就是这样的一名“黄牛”,主要游荡在大型银行门口用人民币“收购”美金。
今年5月,王某在与自称有大量美金“货源”的龙某交易过程中,被后者骗走了223万元。接案后,义乌公、检机关深入挖掘后发现,这一起因私自买卖外汇牵扯的诈骗案件,背后暗藏着一个多人犯罪团伙,他们个个利益熏心,诈骗之后还上演了一环接一环的“黑吃黑”,且手段新奇令人意外,堪称现实版的“碟中谍”。
被骗223万元
报警却不敢说实话
5月初,龙某(安徽人,26岁)找到正在义乌一家中国银行门口寻找“目标”的王某,称手头有11万美金急需兑换成人民币。在谈拢“好处费”后,双方很快达成了交易,并建立了初步的信任。
几天后,龙某又找到王某,表示自己的上家又有35万美金想要兑换,折合人民币223万元,“好处费”会在之前的基础上再加一些。
有了前期的成功合作,双方约定于5月11日在义乌某酒店内进行交易。“圈子内有规矩,通常都是人民币到账后才会将美金汇到我的账户。”可等王某将223万元打入龙某提供的账户后,龙某却以上厕所的名义借机从酒店后面溜走了。
随即,王某向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分局报了警。
“因为私自买卖外汇是违法的,起初,王某只说自己做生意被骗了200多万元,但问及生意内容时他却很难自圆其说。”办案民警龚伟建告诉记者,王某报案非常紧张,但对资金的真实去向显然有所隐瞒,在进一步加大询问力度后,王某才道出了自己是因炒外汇被诈骗的实情。
当天下午,义乌警方对涉案账户进行了冻结。当晚,未成功收到赃款的龙某主动联系了王某,称自己并非有意要欺骗王某,是受到上家黄某等人的指使,“交流过程中可以听出,他们没有怀疑我是否报警,只是说想要拿回我的223万元,就去宁波象山跟他们面谈一次。”考虑到王某独自前往的危险性,义乌警方决定一同前往。
路人甲也是嫌疑人
交易现场上演“困兽之斗”
次日(5月12日),王某如约在宁波象山的一家咖啡馆内与黄某等人会面,期间黄某“邀请”王某一同加入自己炒外汇诈骗的团伙,通过“人民币先到账”的潜规则继续对他人实施诈骗,同时允诺退还王某的223万元。尽管威逼利诱,但王某当场拒绝了。
就在双方会面的过程中,执法人员逐步掌握了黄某、龙某等人的犯罪证据以及团伙的组织架构。另外,在对案件研判期间,民警发现黄某身边的几名同伙竟意外出现在了当初龙某和王某的交易现场,“原本应该是房间内的二人交易,但我们发现酒店过道、前后门等地方的路人甲乙丙丁其实都是龙某的同伙,而交易现场更像是一场‘困兽之斗’,嫌疑人对诈骗势在必得。”龚伟建说。
在进一步对掌握的信息进行研判后,涉案人员一一浮出水面。5月底,黄某、龙某等人悉数被义乌警方抓获。
经审讯,黄某交代了自己如何对王某实施“完美诈骗”。在取得王某的初步信任后,黄某便指派龙某用800元买了一只几乎报废的iphone6手机。交易期间,龙某在确认人民币汇款成功后便借口上厕所,并故意将手机留在桌上制造一种即将回来的假象,随后从酒店的后门溜走。“龙某在酒店大厅、后门都安排了人,一旦王某发现端倪,这些人会故意与王某发生摩擦,以拖延龙某逃跑的时间。”黄某说,即便王某冲破几道阻碍追到门口,届时还会有专人驾车故意制造轻微交通事故,“大不了赔一点医药费。”
在几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又出现几条线索让民警意识到,案件并未终结。
交易人实为“棋子”
团伙内部上演多重“黑吃黑”
进一步调查后,警方发现这起诈骗案的幕后操纵者除了黄某以外,其实还有一人——宁波象山人钱某(男,23岁)。
进一步审查后,黄某交代,他与钱某是同伙,此前一起合作诈骗过多名受害人,但先前的交易都是他在实际操作,钱某则扮演幕后策划的角色。几次合作下来,黄某察觉到钱某分赃不均,便拉拢了其他团伙成员打算一起“黑”一次钱某。
“本来骗来的钱是要打到钱某的账上,后来我让龙某重新办了一张银行卡,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卷跑了那223万元。”黄某称,为了笼络身边其他同伙,他曾承诺过在骗得200余万元人民币后,分给其他人的分红将比钱某当初分赃时更为丰厚,这也使得不少人见“利”后忘了“义”。
很快,该案中的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钱某也被成功抓获了,他的落网印证了一个更为令人唏嘘的细节——实际交易人龙某只是几名幕后操纵者的一颗“棋子”。
过去龙某在义乌一直无所事事,钱某与黄某找到他后,开出了10万元的高价让他参与往后的诈骗活动,而为了以防东窗事发,龙某在与王某交易前,钱某要求他签下一份还款说明书,“意味着王某的钱被龙某卷走之后,一旦我们警方查到资金去向,这笔钱也会以还借款的方式到达钱某手上,以此来逃避法律的追究。”义乌市检察院检察官金瑞坤解释道,之后,在龙某“叛变”听从黄某指挥后,同样被要求签下了一份还款给黄某的说明书。
疑团被一个个揭开,犯罪嫌疑人也将一个个面临法律的制裁。目前,黄某等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钱某、龙某等4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义乌检方表示,近期此类诈骗案件时有发生,需要明确的是,私自买卖外汇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下一步义乌公、检机关也将联手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竭力护航义乌金融安全。另外,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务必第一时间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