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家住余杭某社区,是一名拆迁户,2013年4月认识了前来做动迁工作的钟某,一来二去渐渐熟悉起来。某天,钟某跟她说每个村都有一个困难户指标,可以获得国家的困难户补助7万元,前提是要给其3万元好处费。沈某一听有钱可以拿就心动了,就把三万元现金给了钟某。
2014年开始,沈某家参与了另一社区的摇号,如果摇上了就可以马上获得回迁房,摇不上就要继续等,结果是两次都没有摇上。“当时,钟某说他可以帮忙走关系去获得回迁房,另外还可以按照1000元每平米的价格再去另外买一套,但是需要3万元打点关系,我想这个事情有关系应该是可以办成的,就把钱给了他。”沈某回忆说。
2014年7月,钟某跟沈某说房子有着落了,120平米的房子共计14万元,沈某就把钱转到了他的银行卡上。2015年12月,钟某又说120平米的房子没有了,只有160平米的,所以要另加8万元购房款,沈某又分两次转了7万元过去。
“另外有一次,钟某说要陪领导出去玩,问我借了5万元,后来在我一直催讨下还了6000。还有2016年的时候,钟某跟我说他认识浙江大学招生办的老师,让我给他10万元去走关系把我儿子弄到浙大去读书,我考虑到儿子成绩还好的就不想花这个钱,后来成绩下来儿子没发挥好,钟某又说只差2万元走关系,我就转了他2万,”沈某报案时说,“这前前后后我们花了30多万元,结果房子没着落,补助款也没收到,儿子也没进到浙大去读书!”
轻信“困难补助” 9名拆迁户被骗170余万元
后来,经调查,原来像沈某这样被钟某骗的拆迁户还有8户,都是钟某在动迁过程中认识的。钟某是余杭某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进场实地查勘、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等。
被警方抓获时,钟某说:“我接触动迁工作之后,发现工作量很大,还要通宵加班,但是收入却很低,我在工作过程中接触了一些高消费活动,慢慢的就心里失衡。后来我听说以前有的地方拆迁后会有补偿补充协议的,就动起了歪脑筋。我跟一些拆迁户说,可以帮他们争取拆迁困难户指标、获得额外拆迁补偿款,以此来收取点好处费,但是收了钱之后我发现这个事情是办不成的,钱么又已经被我用来还信用卡、装修之类的了。”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钟某虚构可以帮助被害人争取拆迁困难户指标、获得额外拆迁补偿款等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共从9名被害人处骗得人民币共计175万余元,其中最多的一名被骗48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违法所得。
法官寄语
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轻信陌生人。拆迁户上当受骗往往是因为对拆迁政策不理解,而骗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抓住“多得补偿款”心理,假称自己有“路子”诈骗钱财。
其实,在拆迁等方面都是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的,千万不要贪图高额利益,想要通过所谓的“关系”走捷径,相信不法人员所说的话,如果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尽可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