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经有一个亲戚给我打电话,说接到了当地检察院的电话,检察院的人还传真了一份“逮捕令”过来,上面自己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应俱全。对方最后要求亲戚转账一笔保证金,亲戚遂起了疑心,后来挂掉了电话。
他对我说,对方居然有自己的照片、完整的个人信息,而且他查了一下这个来电的号码,确实是当地检察院的一个分机。当时,从传真机拿出那张逮捕令时,看到上面自己的照片,亲戚吓得腿都软了。
其实,在现如今这个个人信息被疯狂泄露、买卖的时代,骗子买到你的个人信息太容易了。
比如我,之前买房子时在中介那里留了我的手机,从此以后各种中介、装修公司、贷款公司甚至婚庆公司都开始疯狂打电话给我推销,每天一个,以至于我把这个手机号码直接给放弃了。所以当对方能说出你的完整个人信息时,并不能说明什么。
另外,来电显示的号码可以通过改号软件修改,也是不可信的。
最后,也就是今天的重点,我在网上搜集了一些骗子们在电信诈骗时使用的“逮捕令”。听LCC来给各位吐槽一下。
首先说明一下,检察院根本就没有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这种文书。检察院唯一的一种逮捕文书叫做《批准逮捕决定书》,而且这种文书属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内部文书,公安机关会根据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制作《逮捕证》,执行逮捕。
同时,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也绝不会以传真和打电话的方式进行。他们会亲自上门,并出示工作证以及《逮捕证》。
第一张:
我国的检察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不存在“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这样的单位。还有,这左下角的签名和考究的印章,简直写出了书法家的风范。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是不会在司法文书上使用私章的。
第二张:
这张厉害了,抬头就是最高检。
然而最让我吃惊的是左下角的 “专案科长”的签名。
相信我,如果到了这个级别,司法机关就肯定不会用打电话这样的方式找你了。
第三张:
注意看简要案情这部分:”昆山最高人民检查院”。骗子能走点心吗,错别字都来了。
还有,这个公章,款式也太多了吧。又有阴刻,又有阳刻。以及一如既往的书法家私章。
第四张:
人民检察院执行处,检察院里没这个机构。还有,这个“专案检察官”的印章,很唯美。
我还记得几年前我办过一个电信诈骗案子。主人公是一个大学生,骗子用假冒的检察院公文获取了他的信任,让他协助警方调查办案。然后这个大学生拿着骗子给他发过去的所谓的临时警官证,去帮骗子做事,最后让一个老太太转账80多万元给骗子。这个大学生事先已经被对方骗光了所有的学费,绝望之下被洗脑又成了对方的傀儡,从被害人又变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工具。
其实,受骗这种事情,与学历年龄均无关,骗子的手段永远是在日益更新,不断进步的。 唯有提高警惕,凡事多加验证几遍,才是最保险的做法。
文章转自法律读库